安省華人因酒後駕駛被捕 被控3項罪名 | 告票 | 大紀元汽車網 auto.epochtimes.com


2024-05-01 | 星期三

安省華人因酒後駕駛被捕 被控3項罪名

發表: 2016年11月22日

(大紀元記者周月谛報導)安省約克區警方懷疑華人司機林先生酒後駕駛,將他逮捕,並控告他3項罪名。後來法官認爲警察的證據不足,取消了一項罪名。

法院文件顯示,一位有16年經驗的約克區警察開車在萬錦市巡邏時發現一輛車在Kennedy Road超速行駛、左轉時違規,于是開始跟蹤這輛車。

淩晨2點左右,警察把這輛車截住,車裏坐了一男一女。警察問華裔司機林先生:“你來自哪裏?”他沒有反應。林先生的英文不好,沒回答警察的提問。女乘客用英文回答問題。

警察發現車裏有一股酒味,看到林先生的眼睛發紅,認爲他酒後駕駛,決定逮捕他。警察多次叫林先生從車裏出來。 ”他一直沒有反應。

警察打開車門,用雙手把林先生從車裏拽出來,給他戴上手铐,命令他坐在警車的後座上。林被帶進了警察局,還被控告3項罪名——危險駕駛、酒後駕駛和拒絕接受酒精測試(breathalyzer test)。

隨後一位華裔警察幫忙做翻譯,但林先生一直不承認他酒後駕駛。

今年8月,安省法官博柯(Justice P.N. Bourque)表示,警察聞到車裏有一股酒味,但不能確定這股酒味來自林先生的嘴。警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酒後駕駛,所以沒資格要求他接受酒精測試,也沒資格逮捕他。法官取消了林的一項罪名,林依然被控危險駕駛與酒後駕駛。

安省司機喝酒吸毒 撞死35人

11月21日,安省警方(OPP)表示,今年仍有一些司機喝酒或吸毒後駕駛(Impaired Driving),導致35人被撞死。爲避免悲劇再次發生,警方發起“嚴打活動”(R.I.D.E.)。

有些民衆認爲,吸毒後開車不會被警察抓住。酒後駕駛不安全,吸毒後開車卻是安全的。對此,省警表示,這都是錯誤想法。一些警察受過專業培訓,成爲藥物識別評估員(Drug Recognition Evaluators)。他們能用工具查出哪位司機吸毒了。

警方表示,截止今年11月21日,司機喝酒或吸毒釀成的車禍高達59宗,並奪走35人的生命。2015年,吸毒釀成的車禍高達65宗。在過去10年裏,喝酒或吸毒造成大約650人死亡。這類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。

省警提醒省民:如果看到某人吸毒或喝酒了,他想回家,請安排車送他回家。如果看到某人吸毒或喝酒後依然開車,請立即撥打911。爲了大家的安全,不要保持沈默。

星期一,安省警方發起了“嚴打喝酒或吸毒後駕駛活動”,一連6個星期,直到2017年1月7日結束。聖誕節即將來臨,警方提醒民衆:喝酒和吸毒後千萬不要開車,以免造成人員傷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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